新闻资讯

发布投稿

关注微信

园区“集合贷”

2022-07-17 09:18:52

来源:沈阳市农业产业链协会

阅读:310

评论:0

[摘要] 政策要点 :  通过无抵押担保和减免担保费的方式,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有效期限 : 2023年12月 服务对象 :  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 申报条件 : 1.依法在我市设立和经营,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 2.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一年以上; 3.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担保额占全部担保总额的

政策要点 : 通过无抵押担保和减免担保费的方式,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有效期限 : 2023年12月

服务对象 : 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

申报条件 :

1.依法在我市设立和经营,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

2.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一年以上;

3.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担保额占全部担保总额的70%以上;

4.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运作规范,按规定提取准备金;

5.近一年没有因财政、财务方面或其他方面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区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及其他监管部门的处罚。

执行标准 :

(一)对2021年发生的担保业务给予补助

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且担保费率不超过1%和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且担保费率不超过1.5%的担保业务,按实际发生担保费率与2.5%的差额给予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2.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且担保费率为零和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且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集合贷融资担保业务,按实际发生担保费率与2.5%的差额给予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以上两项补助总额每个担保机构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二)对2022年发生的担保业务给予补助

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且担保费率不超过0.5%和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且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担保业务,按实际发生担保费率与2.5%的差额给予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2.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且担保费率为零的集合贷融资担保业务给予2.5%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以上两项补助总额每个担保机构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服务部门 : 市财政局金融处

联系人及电话 : 刘在勇18940041199


精彩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评论服务协议

共0条评论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