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畜牧生产发展(国家和省级政策)

    2024-03-11 13

    来源:沈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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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国家政策)
    ①政策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②奖励资金分配:按因素法分配到县。其中: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由财政部按既定因素测算确定;省级统筹奖励资金按照各地上一年的生猪调出量(50%)、出栏量(25%)和存栏量(25%)进行测算排序,并考虑重点工作落实等政策任务因素和绩效因素综合确定;生猪调出县奖励资金按照既定政策和上一年度各县生猪净调出量进行测算分配。
    (2)环保方面(国家政策)
    加强对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动态监测,各地不得超越法律法规规定随意扩大禁养区范围,不得以行政手段对养殖场(户)实施强行清退。继续对年出栏5000头以下的生猪养殖项目实行环评备案管理、对年出栏5000头及以上和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生猪养殖项目按规定实行环评审批。
    (3)保险方面(国家政策)
    保险保额执行能繁母猪1500元、育肥猪900元与1200元两档标准,根据生产成本变动对保额进行动态调整,实现养殖场(户)愿保尽保;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并扩大生猪收入保险,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建设试点。